多家航空公司上调或恢复燃油附加费
重庆商报讯 离上一次调价仅过去不到4个月,部分航空公司又将上调燃油附加费。9月29日,祥鹏航空、奥凯航空等公司对外宣布,自2018年10月5日(出票日期)起,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800公里(含)以下航线每位旅客收取20元燃油附加费,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30元燃油附加费。
两家航空公司称,自2018年10月5日零点(出票日期)起,800公里(含)以下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10元/人上涨至20元/人,800公里以上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由每位旅客10元/人上涨至30元/人燃油附加费。值得注意的是,两家航空公司在对婴儿继续免收燃油附加费的同时,对儿童、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警察收取10元/人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。
另外,国泰航空也宣布将于今年11月2日起重新收取燃油附加费。这是该航空公司两年半以来首次收取燃油附加费。不过,截至记者发稿时,国内四大航空公司尚未公开发布上调燃油附加费的信息。据了解,上一次普遍上调燃油附加费是在今年6月5日。当时,国航、东航、海航、上海航空、春秋航空、深圳航空、西部航空、奥凯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恢复收取已取消3年的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,收取标准为10元/人。
携程机票相关负责人提醒,航空公司会在通知中注明,燃油附加费的收取以原始出票日期为准,换开客票时,燃油附加费不退不补。